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网站管理规章制度
总 则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网站建设和应用水平,提升“信息公开”网站建设功能定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有关政策文件,并结合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一章 网站概述
第一条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网站,它承载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提供的教学、科研、学系对外交流与合作所制作公开发布的信息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运行维护
第二条 网站的建设遵循"统一管理、及时更新"的原则。网站由相对应的专人负责,具体负责各自栏目上网信息的整理、更新和发布,以及信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,负责管理网站信息发布的登录名和密码,不得随意公开和泄漏。
第三条 网站管理分为网站软硬件系统管理和网上内容管理。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负责网站的规划、建设、信息内容审核,同时负责网站软硬件系统、网站应用程序的运行,具体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事务,包括网站功能完善、页面设计、栏目策划、内容组织、信息采编、日常信息维护、信息安全防范等工作。
第三章 信息发布与审核
第四条 信息发布内容应翔实、准确,符合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文件规定。文字表达清晰,尽量配有关照片和图表。
第五条 信息发布流程:
(一)实行信息发布审批制度。按照“谁提供、谁负责”和“谁发布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严格把关。
(二)实行信息发布复查制度。系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发布内容进行复查,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发布信息。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,并做好信息发布记录等档案工作。
(三)实行日常信息维护制度。学系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,重要信息必须及时上传。
第四章 网站日常运维管理
第六条 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负责网站运行维护工作。
第七条 设备要定期巡检,保证网站系统7×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。
第八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。山东大学生物统计学系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员,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工作,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。
第九条 定期备份。网站系统应当对重要文件、数据、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,以便应急恢复。
第十条 口令管理。网站系统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。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,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、单位信息、设备(系统)信息等相关联。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管理登录口令,严禁将登录帐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。
第十一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。网站运维人员、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、黑客安全防范措施,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,确保计算机终端安全、可靠。
第十二条 应急响应。网站系统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,做好应急响应方案。同时,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,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,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。
第十三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。网站系统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,及时向山东大学报告,同时,立即组织网站系统运维开发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技术处理,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,及时协调公安、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。
第五章 安全和保密
第十四条 网站发布、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网站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。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,凡涉及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、内部办公信息、暂不宜公开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不得上网发布。
第十六条 所有参与网站信息内容发布、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各项保密规定,对经手的信息内容严格审查,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;无密级信息内容的发布,相关工作人员也应保证发布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一致性,不得在未经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信息内容。
第十七条 网站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
1.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2.危害国家安全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3.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4.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5.违反国家宗教政策,宣传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6.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7.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8.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9.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10.与计划生育对外宣传纪律相违背的。